一夜风雨,满地散落花瓣,道是绿肥红瘦。
陶菀卷帘而出,不见故人。
“秀英,秀英!”疾呼几声,终不见人来,她苦笑一声,走了也好,只是不告而别……
终归是要一个人的,这样也好,至少不会让自己有牵挂。
嫁到凤栖一个月,她要的桃花源地,竹屋睡亭也已立在那片池塘之上,只是她再也没有见过秀英,凤歌。
她缓缓踱步走出屋子,小步踏上木桥,走向竹屋,当初以为他们会栽些小桃苗,哪料他们会是移植了一整片桃树,她曾问,这些桃树是从哪儿来,那些人闭口不答。
她是不是可以以为庄主宠着她?可转而又苦笑一番,怕是庄主把她当孙女疼,当然真是这样,她全然不介意,被人宠着总是很开心的一件事。
只是,她明白一切都不会那么简单,不会有人让她这么如意地过一辈子,在秀英不见之时,她就明白。
竹屋散发着幽幽地清香,推门而入,整一个屋子都是一股青草香,是她喜欢的味道。伸手拂过竹桌,凉意袭来直击心脏,让她打了个冷颤,看来到这儿住居还不是时候。
正当她准备离去之时,叶长歌忽然出现在她的面前:“夫人,齐王府来信,邀你去参加家宴!时间是明日。”
家宴?他们的家宴与自己何关!
“不去!”陶菀果断地拒绝道,没准是场鸿门宴,况乎她暂时还不想惹事,静观其变。
“庄主希望夫人能够去!”果然被庄主猜着了,她会拒绝。
“不去!”陶菀再度拒绝,去哪儿绝没好事。
叶长歌嘴角抽chu,庄主再次猜中:“庄主说若是夫人去了,他便送上1千两黄金!”
陶菀的眼倏然亮了,黄金,还是1千两,不要白不要,况乎她是去参加家宴,是去齐王府,她大摇大摆的去,应该出不了什么大事,只要不丢小命其它皆可。
“好,我去!”陶菀兴高采烈地答应着,“不过我要和你家庄主立字据!”
庄主真当料事如神,他从袖中掏出两张纸:“庄主让属下交于夫人。”
原来他们早就猜着自己会不答应,后边的事都准备好了啊,陶菀的笑容又消逝一些,任谁都不喜欢被人看穿,但一想到有钱赚,眉梢又多了份喜色,她拽过那纸张,揣着它兴冲冲地奔回屋子,拿起笔签上了她的大名。
“喏,这张交给你们庄主!”陶菀拿起一张交到叶长歌的手中。
蓝色字迹苍劲有力,只是略微细了些,是什么毛笔可以写出这样的字?
“夫人,你用的是哪类毛笔?”叶长歌好奇地问道。
陶菀小心翼翼地折着字据,随口道:“我不会用毛笔,我习惯用圆珠笔和中性笔!”
一头雾水,叶长歌从未听说过这类笔,他疑惑地望着字迹,两个字,不懂!
陶菀抬头看出他的疑惑,大方地从箱子中翻出一堆中性笔:“喏,送你一只!这个比你们毛笔好写多了!”
叶长歌接过笔,依旧还是满脸疑惑,真能写出字?
陶菀抢过他手中的笔,抓过他的手,摊开,执笔:“陶菀!”
神奇,叶长歌只能用这两个字来形容这笔。
“喏,这给凤歌,这给庄主吧!”陶菀又捞出两支笔,“你拿回去,他们肯定会好奇,也肯定会追究,不如让他们慢慢研究去。”
“谢夫人!”
陶菀摆摆手,笑着说道:“又不是值钱的东西,要不是哥哥……”意识到说漏嘴,她立刻改口,“要不是够多,我也不会这么大方!”幸亏哥哥每次会在她箱子里扔一堆笔,书,便签,她这回都不能套近乎了,“若是用完了还要,嘿嘿!那可是要高价来购的哦!”说完,她狡黠地一笑。
“属下明白!属下告退!”
陶菀挥挥手,笑容满脸:“记得多多购买哦!”
直到叶长歌的身影消失在尽头处,她才想起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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