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说得对,我的胆子没有兔子那麽大。
但我真不该忽视自由女神那十八个笑筊的。
我更不该觉得住在十楼就很高,或者相信事实上一点都不可靠的窗锁。而且我终
於了解到,血族男人跟人类男人相差甚远,差得最远的就是会缅怀个没完没了。
被咬脖子痛到惊醒,而且那个大块头就压在身上,并不是什麽美好的经验。
「住手,住手!」我的两只手都被抓住,罗斯气急败坏的声音让我惊醒,「别把
我的眼睛挖出来!」
…我以为我永远不用看到他了!
「你为什麽三更半夜跑来当采花贼?」我嘶声骂着。
我不该用太深的辞汇,他追问了十分钟什麽叫做「采花贼」,这白痴血族。
「我不是!」他抗议了,「我是来…怎麽说?那个怎麽讲?buffet?」
「…自助餐?!」我整个光火了,「你把我当成自助餐?!」
他耸了耸肩,英俊的脸孔充满了理所当然。「这是合理交换,我当你的心理医生
。」
「…你去死吧!」我拼命挣扎,「这次我一定要挖出你的眼睛!」
「不要动,」他含毒似的甜嗓,「待霄,别动。不会痛的,很快…」
骗鬼啦!谁说不会痛?刚刺下去的瞬间痛死了啦!但我中了他两光的半套催眠术
,只能不断咒骂的让他取用「自助餐」。吃完还意犹未尽的舔半天。
绝望的看着窗外的自由女神,她根本没有庇佑纽约市民嘛!
这个时候,我非常想念妈祖娘娘。
之二唐人街的妈祖婆
李德最近常打电话给我。
当然,他中文进步很多,这大概是他那个大陆女友…对不起,前女友…的调教所
致。很不幸的,李德算得上是英俊,也算有点小钱,可惜他已经快四十了,比他
年轻多金的猛男,纽约随便抓也一大把。
之所以我知道会有很多帅哥猛男,都要归咎於罗斯糟糕透顶的「饮食习惯」。
为了双方的性命安全,罗斯和我恳谈了几次。他不想因为我抓狂失去眼珠(任何
一只),我不想他恶劣的「摄食」在贫血之前先死於惊吓,所以妥协还是有必要
性的。
「你说,我是不是你的朋友?」他状似诚恳,「你知道我不愿意多伤性命,难得
你可以接受事实…」
「我几时变成你的朋友?」我觉得太阳穴隐隐跳动,「那根本就是胁迫…」
「你在我怀里哭过欸,」他一脸的受伤,「人类怎麽这样,过桥拆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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